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商务局(口岸局) > 广交会
分享到:
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关于第13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知
  • 2024-05-09 11:57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高新区科经局、综保区经发局、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广东潮域展览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4〕405号),第13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已启动。现就汕头分团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36届广交会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4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4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4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展览内容

      线下展共设置55个展区,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详见附件1,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2。

      三、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5月20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5月30日。

      四、参展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本届广交会“参展易捷通”中“参展形式”一栏按需选择“线上线下均参展”或“仅线下参展”。

      (一)品牌展位确认申请

      第136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5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第136届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报市商务局外贸科。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市商务局外贸科。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汕头市商务局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申请参展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于5月30日前将展位申请表、汕头分团广交会申请多个展区企业确认表(详见附件3,申报多个展区的企业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海关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其他公司资质证书材料复印件(如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和版权证书,境内外注册商标,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递交到市商务局外贸科。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为强化展位管理,企业展位申请时,须预填展位负责人;有联营参展需要的,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2个及以上的企业),并上传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货物购销发票)。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展位负责人,且联营参展须在完成联营企业展位号确认后方生效。

      注1:企业提交境外资质证书材料,除台湾、香港和澳门三地以外,其他非中文国家和地区的材料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译本中须标明资质类别,如“HACCP认证”“CE认证”“XX国家商标”等),如不翻译视为无效。

      注2: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需覆盖展位申请截止日期)。无有效日期的按自证书颁发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核定。

      注3:请按上述顺序分类整理申报纸质资料,纸质申报材料须清晰可见。

      企业展位申报应于5月30日前完成上述两个步骤(即网上申报和纸资资料报送),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该展位申请无效。

      我局将根据《关于第136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另文通知)对本届广交会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并制定展位安排方案。

      五、注意事项

      (一)广交会官网已设置“参展申请”相关指引模块,企业可通过“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查看。

      (二)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三)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四)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五)本次申请仅限线下展展位,线上平台参展申请另文通知。

      (六)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展位安排结果应以我局下达的参展通知为准。

      (七)“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1.第136届广交会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情况表

                 2.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3.汕头分团广交会申请多个展区企业确认表



     


      汕头市商务局

      2024年5月8日

      (市商务局外贸科联系人:林铿、林佳然,电话:88931822;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901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商务局(口岸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