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外贸广函字〔2024〕1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关于第134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3〕105号)、《关于调整第134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3〕162号),本届广交会参展形式为线上线下均参展、仅线下参展和仅线上参展三种。按照展区安排及企业申报情况,经审核,下列企业被列为第13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拟安排企业。现对拟安排企业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网址:汕头市商务局www.shantou.gov.cn/swj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8日
联系电话:88931822、88931823
2024年1月26日
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第13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拟安排企业名单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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