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商务贸函〔2022〕169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2〕18号),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启动。现就汕头分团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3届广交会计划于2023年4月15日开幕,其中:
线下展举办规模及展期设置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及展位需求等因素确定。
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3年3月16日—9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开放时间与线下展保持一致(如不举办线下展,暂定10天,即4月15—24日),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
二、展出内容板块
暂按现有16个商品类别开展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如后续新增展览题材,另行通知。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11月15日
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即日起—11月20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申报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一)品牌展位申请
第132届广交会品牌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133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
如确认第133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到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汕头市商务局。逾期未确认品牌展位申请的视为放弃。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汕头市商务局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根据《关于第132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2〕72号),第133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将保持2022年6月30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的第132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格局不改变,要求展区变动和展位数量增减的企业视为新申请企业,一般性展位的新申请企业准入条件及评分项目参照上述通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1.第133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确认第132届展位
第132届广交会的参展企业,如果在“参展易捷通”上申请的第133届广交会展区类别及数量与第132届一致,应在线上完成公司资料确认等一系列申报录入,打印参展申请表(“参展易捷通”路径:申请展位——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按时报送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后,才视为确认展位。
2.第133届广交会展位新申请企业申报资料
新申请企业于规定时间内在“参展易捷通”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汕头市进出口商会递交参展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批准证书、国际通行的管理认证、行业认证、境内外商标注册、自主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我局将根据新申请企业的展位申报情况,对退回及违规等原因被回收的展位按程序进行分配。
3.报送资料时间
企业申报资料必须在展位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如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该申请无效。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33届广交会将对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审,请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参展申请,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与国内销售额证明一并报送汕头市进出口商会。除参展申请表和国内销售额证明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具体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的网上展位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应以我局拟安排企业名单公示为准。
(二)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市商务局、市进出口商会咨询解决。
(三)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四)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五)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六)请市进出口商会认真做好广交会企业申报资料收集工作,按时汇总广交会企业申报资料报我局。
(七)有关附件请登录汕头市商务局或汕头市进出口商会主页广交会专栏下载。
专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林铿、林佳然,电话:88931822;市进出口商会联系人:黄坤宏、郑恬,电话:87223298;市进出口商会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