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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关于第13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知
  • 2022-11-01 16:31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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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商务贸函〔2022〕169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2〕18号),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启动。现就汕头分团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3届广交会计划于2023年4月15日开幕,其中:

      线下展举办规模及展期设置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及展位需求等因素确定。

      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3年3月16日—9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开放时间与线下展保持一致(如不举办线下展,暂定10天,即4月15—24日),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

      二、展出内容板块

      暂按现有16个商品类别开展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如后续新增展览题材,另行通知。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11月15日

      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即日起—11月20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申报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一)品牌展位申请

      第132届广交会品牌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133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

      如确认第133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到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汕头市商务局。逾期未确认品牌展位申请的视为放弃。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汕头市商务局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根据《关于第132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2〕72号),第133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将保持2022年6月30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的第132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格局不改变,要求展区变动和展位数量增减的企业视为新申请企业,一般性展位的新申请企业准入条件及评分项目参照上述通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1.第133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确认第132届展位

      第132届广交会的参展企业,如果在“参展易捷通”上申请的第133届广交会展区类别及数量与第132届一致,应在线上完成公司资料确认等一系列申报录入,打印参展申请表(“参展易捷通”路径:申请展位——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按时报送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后,才视为确认展位。

      2.第133届广交会展位新申请企业申报资料

      新申请企业于规定时间内在“参展易捷通”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汕头市进出口商会递交参展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批准证书、国际通行的管理认证、行业认证、境内外商标注册、自主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我局将根据新申请企业的展位申报情况,对退回及违规等原因被回收的展位按程序进行分配。

      3.报送资料时间

      企业申报资料必须在展位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如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该申请无效。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33届广交会将对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审,请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参展申请,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与国内销售额证明一并报送汕头市进出口商会。除参展申请表和国内销售额证明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具体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的网上展位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应以我局拟安排企业名单公示为准。

      (二)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市商务局、市进出口商会咨询解决。

      (三)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四)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五)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六)请市进出口商会认真做好广交会企业申报资料收集工作,按时汇总广交会企业申报资料报我局。

      (七)有关附件请登录汕头市商务局(https://www.shantou.gov.cn/swj/)或汕头市进出口商会主页(http://www.st3d.com/cn/)广交会专栏下载。

      专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林铿、林佳然,电话:88931822;市进出口商会联系人:黄坤宏、郑恬,电话:87223298;市进出口商会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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