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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关于第132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知
  • 2022-05-12 18:2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商务贸函〔2022〕71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进出口商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3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2〕9号),第132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已于5月7日启动。现就汕头分团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2届广交会计划于2022年10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和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

      二、展出内容板块

      按现有十六大类商品开展展位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时间为5月7日—5月30日,一般性展位申请时间为5月7日—6月10日。

      四、展位申请程序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申报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确认企业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一)品牌展位确认

      第132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31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到汕头市进出口商会。一旦确认申请参展,企业需接受在线上展和线下展同步参展。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汕头市商务局。逾期未确认品牌展位申请的视为放弃。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汕头分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汕头分团初审后报商务部外贸司,由商务部外贸司按评审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加第132届广交会线上展或线下展的企业均可申请。

      第一步,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

      第二步,请申请参展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向汕头市进出口商会递交展位申请表、汕头分团广交会申请多个展区企业确认表(详见附件1,申报多个展区的企业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批准证书、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专利与版权、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面向企业或面向产品或生产线的行业认证、境内外商标注册、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企业展位申报应于6月10日前完成上述两个步骤,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该展位申请无效。

      我局将根据《关于第132届广交会汕头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另文通知)对本届广交会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请各申报企业务必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进行展位申请时,按实填写2021年出口额。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企业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将国内销售额证明与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一并报汕头市进出口商会。除国内销售额证明和参展申请表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具体详见附件。企业申报资料将由汕头分团转报广交会大会,由大会按相关规定进行展位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的网上展位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应以我局拟安排企业名单公示为准。

      (二)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三)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四)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五)第132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六)请市进出口商会认真做好广交会企业申报资料收集工作,按时汇总广交会企业申报资料报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以上附件请登录汕头市商务局或汕头市进出口商会主页广交会专栏下载。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1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林铿、林佳然,电话:88931822;市进出口商会联系人:黄坤宏、郑恬,电话:87223298;市进出口商会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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