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河路中段高新区科技中路5号;邮编:515041;电话:0754-88365057;传真:0754-88365429;电子邮箱:stgxq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客观、公开、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汕头高新”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等多种途径,不断优化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全年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近200条,公众号发布稿件超700篇,其中原创稿件超100篇;在省内外主流媒体发布消息超800条,其中国家级媒体发布动态近50条、全版专题报道近10篇、“学习强国”平台登载文章近10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和制度,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及时发布《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加强信息报送发布审查把关。结合省、市有关检测报告,对内容质量、格式排版、公开形式等加强巡检,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规范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同步发声,宣传高新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专项考核各项指标内容,针对全年各项工作要点,精准分解工作任务,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公众关注度不高;部分信息的更新速度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关注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和业务能力,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