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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2022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河路中段高新区科技中路5号;邮编:515041;电话:0754-88365057;传真:0754-88365429;电子邮箱:stgxq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通过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汕头高新区频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10余条。充分利用“汕头高新”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中国高新网、橄榄台“高新频道”专区等多渠道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公众号累计发布812条,原创165条;各级媒体发布共847条,其中国家级媒体101条,省级媒体63条,市级媒体68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还需提高,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下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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