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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2021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河路中段高新区科技中路5号;邮编:515041;电话:0754-88365057;传真:0754-88365429;电子邮箱:stgxq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通过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汕头高新区频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40余条。充分利用“汕头高新”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橄榄台“高新频道”专区、搜狐新闻汕头站政务频道“科技高新”内容专题等多渠道发布信息520余条,进一步增强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还需提高,基础工作还需更进一步抓实,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围绕企业、群众所关注问题,进一步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提高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是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提升信息质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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