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分享到: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0年度)
  • 2021-01-25 19:12:02
  •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河路中段高新区科技中路5号;邮编:515041;电话:0754-88365057;传真:0754-88365429;电子邮箱:stgxq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动通过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汕头高新区频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信息,充分利用“汕头高新”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橄榄台“高新频道”专区、搜狐新闻汕头站政务频道“科技高新”内容专题等多渠道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研讨会等管理的通知》,加强对辖区内涉政治类研讨会、论坛会的管理,严把意识形态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0

    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7,83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与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社开展合作设置专版,扩大政府信息的覆盖面,提升政府信息的宣传效果。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加大业务知识和信息化水平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素养,确保我委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