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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规则》的通知
  • 2021-03-18 16:55:22
  •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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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局(室)、直属单位:

      现将《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产业发展

    导向地价修正规则

      为保障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产业用地需求,规范现代产业用地的地价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高新区依据《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现代产业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现代产业用地)出让底价时,适用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现代产业用地,是指纳入《办法》管理的现代产业项目用地,具体依据高新区管委会公布的现代产业目录,并由《办法》所规定的现代产业项目决策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为核心的产业。原经市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项目,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同时认定为汕头高新区现代产业项目。

      三、本规则所称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是指为优化产业结构与鼓励现代产业项目投资,可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程序评估确定土地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对应产业类型的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进行修正确定其出让底价。

      四、依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等国家鼓励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政策与特区现代产业发展的需求,本规则涉及的产业项目类型经认定按现代产业项目用地性质出让供应的,其出让底价按《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表》(附件)修正确定。

      五、根据《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表》的分类,现代产业发展导向修正按照以下规则测算:

      现代产业用地出让底价(现代服务产业)=对应用途土地市场评估价值×产业导向地价修正系数;

      现代产业用地出让底价(先进制造产业)=工业用地级别基准价×产业导向地价修正系数。

      六、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赁后按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出让现代产业用地的,按弹性年期出让的价格与租赁期内年租金进行现代产业发展导向修正按照以下规则测算:

      弹性年期出让底价=弹性年期内对应用途土地市场评估价值×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

      租赁期内年租金=弹性年期出让底价÷出让年期

      七、当同一宗现代产业用地适用于二种或以上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按其中一种主导产业类型对应的修正系数进行修正确定出让底价,主导产业类型由《办法》所规定的汕头高新区现代产业项目决策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八、现代产业用地参照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其兼容相关用途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用地、科教用地管理,即项目用地整体采用其对应工业或科教用途的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进行修正确定出让底价。

      九、现代产业用地中的宗地用途比例超过国家相关规定或在规划条件中已明确需配套一定比例其他非现代产业性质的商服、住宅等用途,该比例其他非现代产业性质用途的土地出让价格根据其正常土地市场地价水平确定,不纳入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范围。即按照以下规则测算:

      非整宗现代产业用地出让底价=现代产业项目用地对应用途市场评估价值×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现代产业项目用地比例+非现代产业性质用途市场评估价值×非现代产业性质用地比例。

      现代产业项目用地比例与非现代产业性质用地比例以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同一宗用地的现代产业项目用地比例与非现代产业性质用地比例的和应为一。

      十、其他未列入《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表》修正的现代产业项目,经区现代产业项目决策领导小组认定符合鼓励发展的产业要求,由现代产业项目决策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议,报管委会确定其对应的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同时参考市场地价水平、基准地价和国家规定的最低地价标准等确定其出让底价。

      新业态项目土地用途不明确的,由现代产业项目决策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论证,在现有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基础上报管委会予以明确。

      十一、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根据年度基准地价更新、法规政策变动以及国家、省和汕头市产业导向指引等因素适时调整,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十二、本规则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附件: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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