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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高新区公共事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13日,是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物业管理,开发区内供水、供电、园区卫生环境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拓宽优质合作资源渠道,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入选、动态管理的原则,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质合作供应商,建立常态化合格供应商资源库。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良好履约能力的合法企业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及类别
本次公开招募合作供应商类别主要涵盖以下领域(后续根据业务需求动态增补):
1、工程建设类:涵盖土建工程、园区修缮、场地改造、附属设施安装维修、零星工程施工、装饰装修、水电管网改造、安全设施整治、弱电智能化、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配套辅助施工等各类工程。
2、园区运营服务类:园区整体运营管理、园区招商辅助、公共秩序运维、园区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场地日常维护、活动配套保障、园区设施巡检维保、能耗管理、配套便民服务等。
3、技术运维类:信息化系统建设、软硬件采购、网络运维、智慧园区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维保服务。
4、综合服务类:楼宇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安保服务、保洁运维、后勤保障、车辆租赁、物资耗材、办公用品采购。
5、专业中介类:财务审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法律咨询、评估测绘、招投标代理等。
本次招募入选供应商纳入我单位合格供应商库,后续各类工程、运营、物业相关服务项目,将优先从入库供应商中择优遴选合作。
二、合作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主体资质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施工、园区运营、物业管理等对应招募品类相关内容;
2、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恶意违约及围标串标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履约能力充足:具备对应项目专业施工、园区运营、物业服务团队,拥有成熟的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和履约体系,可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园区运维、物业服务工作,能响应日常服务及应急保障需求;
4、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状况正常,财务收支稳定,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能独立承担项目运营、施工及售后保障成本;
5、专项资质要求:涉及建筑工程、市政施工、特种设施维保等专项工程业务的,须具备对应行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等合规证件;其他类别合作供应商需具备成熟的服务体系及从业经验。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报名合作供应商须按要求整理全套资质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确保真实、完整、有效,所有资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主要包含:
1、加盖企业公章的合作供应商报名申请表(含企业基本信息、对应合作品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每页加盖公章的信用信息报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
4、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5、每页加盖公章的主要业绩成果相关材料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名称、单位、项目时间、金额等);
四、招募流程
本招募公告对外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受报名;公示期内,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6年11月4日17时前将以上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Stggsy2021@163.com(邮件主题编写为:xxx公司+合作供应商类别)或邮寄至汕头高新区公共事业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将在收到资料后尽快进行审核评估,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将被纳入我司合作供应商名单,作为后续项目合作的优先选择对象。
地 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5号106房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4-88465140
五、合作管理规则
1、动态储备合作:入库供应商为我单位工程、园区运营、物业板块储备合作资源,不代表固定合作关系。后续有相关业务需求时,将按有关程序选择合作单位;
2、优胜劣汰机制:对履约优良、服务优质、口碑良好的供应商优先增量合作;对出现工程质量、服务不达标、工期延误、服务拖沓、投诉频发、信用恶化、安全事故等违规情形的供应商,直接清退出库,取消后续所有合作资格;
3、资源更新增补:我单位将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不定期开展供应商增补招募,持续优化供应商库资源。
六、其他说明
1、报名供应商须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虚报业绩,立即取消报名及入库资格,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合作;
2、本次招募未尽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我单位有权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对招募流程、评审标准进行合理优化调整;
3、本公告仅为供应商入库招募公示,不构成任何要约及合同承诺,具体工程、服务合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专项合同为准。
附件:合作供应商报名申请表
汕头高新区公共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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