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汕头高新区新材料智造研发中试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6-04-22 10:42:35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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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汕头高新区新材料智造研发中试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科技中路5号305室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1776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高新区新材料智造研发中试基地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万骏科技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高新区中以核心区学林路交智慧路东南侧I01-02地块48#栋 |
环评机构 | 汕头市誉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头万骏科技公司拟位于汕头高新区中以核心区学林路交智慧路东南侧I01-02地块48#栋建设汕头高新区新材料智造研发中试基地项目,项目厂房总用地面积1969.04立方米,总建筑面积8011.15立方米,基地主要提供研发中试平台和样品分析检测平台。研发中试平台主要提供纳米合成材料、电子化学品、无机合成材料、有机合成材料四个领域的研发与中试活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中试车间均设置密闭车间,其中氧化亚铜纳米粉末中试过程产生的乙醇废气经“冷凝”装置回收利用,剩余少量不凝气与氨气由设备管道直接连接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1排放;功能性聚酯颗粒反应、干燥过筛、清洗废气通过密闭管道直连收集到冷凝塔冷凝后转化为液体,冷凝液收集后经脱水回收进行重新利用,无法回收的部分与清洗废液作为废液处理,废液送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剩余少量不凝气由设备管道直接连接收集;3D打印线材中试研发、3D打印产品中试研发、功能性母料中试研发设备采用单层密闭负压收集;半导体电子专用材料中试过程废气采用单层密闭负压收集,三股废气一并引至SDG干式酸雾吸附+旋转式分子筛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0m。 2、废水:项目片状a-氧化铝研发中试车间产生的高盐废水经“超滤纳滤”预处理后的浓液与氧化亚铜纳米粉末中试车间产生的高盐废水一同进入“MVR强制循环蒸发器”处理后水蒸气冷凝产生的水和“超滤纳滤”产生的过滤液与其余车间中试研发过程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经收集后汇入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臭氧催化氧化+厌氧脱氮+接触氧化+沉淀”进一步处理达标与经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降噪措施,噪声影响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4、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桶/袋、旋蒸废液、精馏废液、滤余滤膜、筛余、废溶剂、检测小样、显影废液、过滤废渣、废SDG干式酸雾吸附剂、废分子筛、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实验室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渣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鉴别,鉴别后根据固废属性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不合格氧化铝、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树脂、污泥、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或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