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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晶化科技(汕头)有限公司水性油墨及UV油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 2026-01-08 18:07:44
  •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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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晶化科技(汕头)有限公司水性油墨及UV油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科技中路5号305室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1776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晶化科技(汕头)有限公司水性油墨及UV油墨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晶化科技(汕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莲塘工业区02-06地块第一幢第六层

    环评机构

    广东在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晶化科技(汕头)有限公司拟于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莲塘工业区02-06地块第一幢第六层建设晶化科技(汕头)有限公司水性油墨及UV油墨生产项目,占地面积294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944平方米,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水性油墨1100吨以及UV油墨11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拟将生产区域设置为密闭车间,配备集气设备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进行负压收集,经管道收集的废气引高至天面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经DA001(38m)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驳市政管网,汇入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3、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纯水机过滤膜交由回收单位处理;原料废包装桶、滤渣、废弃检验样品、废抹布、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布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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