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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
项目(一期)—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公告
  • 2025-12-26 18:39:50
  •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字体:
  • 序号

    受理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2025.11.24

    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

    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学院路(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12.26

    汕高自建环建〔2025〕7号

    附件:关于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或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5号305室。

    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17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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