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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广东一芙化妆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 2025-12-24 20:52:55
  •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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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一芙化妆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科技中路5号305室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1776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一芙化妆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一芙化妆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大学路金平区叠金工业区三片区金浦路1号A幢厂房

    环评机构

    汕头市海迪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一芙化妆品有限公司拟位于汕头市大学路金平区叠金工业区三片区金浦路1号A幢厂房建设实验室扩建项目,本次扩建项目将5号厂房停用的实验室改为仓库,实验设备搬迁至1号A幢厂房写字楼4层实验室,对1号A幢厂房写字楼4层实验室进行布局调整,增加重金属检测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配套集气罩、风机、风管对有机、酸雾废气进行收集,有机、酸雾废气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引至天面高空排放,排气口高度为27.3米。

    2、废水:新增实验清洗废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物化加药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应采取合理的安装,尽量远离厂区边界,并加装减振垫等,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从源头减少噪声的产生。

    ②项目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设备运行时门窗应紧闭,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作用,使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不致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避免设备故障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①废包装材料、综合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自行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交专门厂家回收利用,污泥则交专门的处置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②含重金属废液及重金属实验清洗废水、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废实验用品、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定点密封存储,交由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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