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
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5-12-19 18:41:28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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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科技中路5号305室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1776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 |
建设单位 | 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学院路(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环评机构 | 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拟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学院路(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本项目使用的面积约为14767.86平方米,其中改造面积约为8699平方米,主要从事GMP实验室和中试生产线,建成后将兼顾承担公共中试平台职责。项目每年可完成中试研发实验9批次,年研发药物及原料约41.8kg,分别为单克隆抗体20kg、mRNA疫苗0.3kg、细胞治疗制剂1.5kg、质粒原液8kg、慢病毒原液12kg,研发产物均用于开展药效学试验、成药性研究和作用机制研究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细胞培养废气通过气体除菌过滤器过滤后,再经净化空调系统排风口的中效过滤器过滤后排出;溶液配制过程中会产生的少量氯化氢、NMHC、TVOC经净化空调系统的过滤器过滤后排在实验室内,再经净化空调系统排风口的中效过滤器过滤后排出;发酵废气通过发酵设备的气体除菌过滤器处理后,再经净化空调系统排风口的中效过滤器过滤后排出;QC实验室涉及使用无机酸试剂、氨水、有机溶剂等进行配制相关低浓度溶液或溶解实验,产生的少量氯化氢、氨、NOx、NMHC、TVOC等通过通风柜和实验室内密闭正压收集并通过楼顶排风系统出口的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约2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降低NOx的产生量,通过排气管道引至楼顶天面,经约28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的废气,将通过对相应池体密闭改造并抽风收集,经管道收集的废气由新建的除臭喷淋塔处理后再由15米DA003排气筒引高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经灭活预处理后的废水、喷淋废水以及其他废水依托现有项目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西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等。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原料废包装材料、纯化水制备的废滤芯/RO膜/EDI膜、废包装耗材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委托相关固体废物公司清运处理;中试线不合格品、滤渣、危险化学品包装废物、废树脂、废实验耗材、废血液、废空气过滤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均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