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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出具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高自建公示〔2025〕20号
一、用地位置:汕头高新区(六合围北片)金鸿公路西侧
二、用地性质:供燃气用地(U13)
三、实用地面积:9899.19平方米(14.850亩)
四、规划技术指标:
1.容积率≤1.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4848.79平方米;
2.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绿地率指标小于20%可根据绿地率降低指标,无绿地率指标的不作海绵城市强制性指标控制要求;
3.其余指标按专业技术规范执行。
五、建筑间距及建筑退缩道路和用地红线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六、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
七、地下空间作为配建停车和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使用。
八、项目设计应符合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要求,需配建配电房等各类配套设施,具体设置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项目各类管线可接周边道路市政管线。
九、未涉及问题,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同时在汕头高新区网站(网址:http://www.shantou.gov.cn/swatow/)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可到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科技中路5号208室)查询。联系电话:88362525。
附件:汕头高新区(六合围北片)金鸿公路西侧供燃气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pdf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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