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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高新区(东片)13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申请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 2023-11-24 16:01:19
  •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字体:
  • 汕高自建公示〔2023〕20号

      一、用地位置:汕头高新区(东片)13号地块

      二、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三、实用地面积:32429.52平方米(48.644亩)

      四、规划技术指标:

      1、3.5≤容积率≤4.5;113503.32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45932.84平方米;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20%;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85米;

      5、地块需配合通信部门及相关单位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宏基站)。

      五、建筑间距及建筑退缩道路和用地红线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六、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

      七、地下空间作为配建停车和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使用。

      八、项目设计应符合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要求,需配建配电房等各类配套设施,具体设置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项目各类管线可接周边道路市政管线。

      九、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绿地率等于2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不小于42%、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绿地率小于2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和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可适当降低,但不可小于40%、28%和20%。

      十、未涉及问题,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高新区龙湖片控制性详细规划(LH-029编制单元)》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同时在汕头高新区网站(网址:http://www.shantou.gov.cn/swatow/)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可到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科技中路5号208室)查询。联系电话:88362525。

      附件:汕头高新区(东片)13号地块地块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pdf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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