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及科研助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促进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吸纳2022年高校毕业生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汕高党政办〔2022〕17号)、《汕头高新区新聘用科研助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科研助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指南》要求,现将新聘用科研助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科研助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助)对象、申报条件、补贴(助)标准、所需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等详见附件1及附件2。
二、申报期限
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批程序
在申报期限内由区内用人单位登录汕头高新区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tgx.top)申报,初审通过后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提交至汕头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由汕头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后提出拟发放名单,报送至汕头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区党政办按规定报批;拟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和一次性生活补助科研助理名单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时间5天;符合补贴(助)标准的,按有关程序将款项汇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其中一次性生活补助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至所聘用科研助理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报表请于汕头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swatow)或汕头高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stgx.top)进行下载,详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请区内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在申报期限内完成申报工作,认真准备各项申报材料,确保此次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754-88463432 蔡红
特此公告。
附件:1.汕高党政办〔2022〕17号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促进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吸纳2022年高校毕业生工作若干措施.pdf
2.汕头高新区新聘用科研助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科研助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指南.docx
3.汕头高新区新聘用科研助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科研助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doc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