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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企业:
为做大做强产业规模,鼓励科技创新,扶持企业发展,促进汕头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我局将开展《若干措施》政策条款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和税务征管关系在汕头高新区范围内(包含东、西片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及机构。
二、扶持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发生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
资料申报时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9日
四、提交资料
请各企业对照《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附件1)的奖补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请提交申请奖励报告、持有效的相关文件、奖励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22年9月9日前提交到高新区科经局(管委会二楼213房),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晓珊、邬思柯、吕莎、李聪
联系电话:88463434
汕头高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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