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为做大做强产业规模,鼓励科技创新,扶持企业发展,促进汕头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我局拟开展《若干措施》政策条款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和税务征管关系在汕头高新区范围内(包含东、西片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及机构。
二、申报内容
申报受理内容为优质企业团队及机构落户奖补、工程技术中心及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奖补、企业高质量成长奖补、研发投入后补助、技术项目改造奖补、科学技术奖奖励、科研成果转化奖补、高企和科小等企业资质认定奖补、进出口贸易补贴、信用贷款补贴和大型学术活动资助等几大方面,具体内容及条件详见《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附件1)。
三、受理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项目。
四、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24日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7月30日
五、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统一申报受理,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汕头高新区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tgx.top/EspfWeb/login.html),在线注册账号后,登录点击进入政策申报,选择相应的政策条款,点击立即申报,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申报表和上传相关证明附件材料即可(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2)。申报信息经在线审核受理后,需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递交至汕头高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管委会213室)。
六、其它事项
请申报的企事业单位认真阅读《若干措施》和《操作指南》,按照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表格,上传证明附件材料。申报纸质材料原则上采用标准A4纸张,装订成册(一份)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宋冰煌 李晓珊
联系电话:88463434
附件:1.《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汕头高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