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聚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维修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6-24 18:12:0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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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汕头市聚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维修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科技中路5号二楼208室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362525
传 真:0754-883654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聚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维修项目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聚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中路4号 |
环评机构 | 天门市霖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头市聚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拟使用汕头市科技中路4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23°22'54.81″ 东经E116°43'7.29")建设汕头市聚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维修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780.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65.34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销售、维修,项目年销售车辆1400辆、年维修车辆13000车次、年喷漆车辆1600车次,年使用油漆和溶剂2.128吨,项目不设洗车工序。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第二次修正)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天门市霖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4号令)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2018年4月28日公布),本项目属于“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26、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类别的项目。项目有喷漆工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施工期:①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油漆废气。防治措施:在装修时使用环保油漆作为原料,同时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作业完成后,应每天进行通风换气。②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装修完成地面和墙体擦拭清洗产生的废水。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可依托现有的厕所等公共设施,项目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已有的三级化粪池经处理后排放,项目装修完成后,对地面和墙体外部进行擦拭清洁,会产生少量的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主要含有少量的泥沙和悬浮物,清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③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施工机械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装修应使用性能先进的低噪声型装修设备,并进行良好的维护,使其保持正常运转,从噪声源强上控制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点位。施工单位在12:00至14:00,22:00至翌晨7:00,两个作息时段应无条件停止施工作业。增强作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施工过程应注意文明操作、文明施工,减少不必要的机械噪声。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④固废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防治措施:施工方应在施工区内设置垃圾桶,严禁生活垃圾乱丢乱倒,确保垃圾的日常清运。进行回收利用,废漆桶等应分类堆放,交由专门的公司、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其余不能回收部分应及时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收纳地点妥善处置。 2、项目营运期,①大气污染主要包括:(1)汽车喷漆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漆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汽车喷漆前打磨废气。汽车喷漆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漆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防治措施:汽车喷漆在密闭式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调漆房配套有风机、风管和废气处理措施,项目配套2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过滤棉+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对喷漆废气进行净化处理,2个喷漆房废气、调漆废气经收集和净化处理达标后合并成一根排气筒引高排放,排气筒高度18米。打磨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拟配套移动吸尘装置对打磨工艺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吸尘装置对颗粒物去除率可达95%,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为0.0166t/a。打磨废气采取移动吸尘装置收集处理并加强车间通风排气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项目不设洗车工序,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排入市政排污管网,经市政排污管网流入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最后汇入汕头港。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打磨、钣金工序等维修噪声,空压机和喷漆房的废气抽排系统风机等设备噪声,车辆进入厂区内的交通噪声等。防治措施包括:项目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局。引风机、排风机等设备尽量设置在室内,无法设置在室内的设备应加装隔声罩等进行隔声处理。项目车间四周墙体尽量密闭,避免留有缝隙;采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车间作业时应关闭窗户。项目加工设备与地面连接部之间采用橡胶减振,可减振至原动量1/ 10~1/ 100。机械设备日常应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零件之间的润滑和正常运转,避免机械零部件非正常摩擦产生较大的噪声。 ④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主要有生活垃圾、废轮胎、空气滤、空调滤、保险杆、雨刮器等其他汽修零部件。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日产日清,避免因积臭而造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车辆维修产生的废轮胎、空气滤、空调滤、保险杆、雨刮器等其他汽修零部件,能利用的等交专门厂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防冻液、废制动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液油桶、废机油滤、废汽油滤、含油废抹布、废棉纱手套、废油漆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含漆废纸、含漆废薄膜、废纱纸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定点密封存储,交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并建立管理台账。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