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高新区属下国有企业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 2020-03-17 17:22:56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字体:
  •     为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动高新区国有企业发展,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人才发〔2020〕1号)、《汕头市2020年公开招聘10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及《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精神,2020年高新区计划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名,充实到属下国有企业高新区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专业包括:产业经济学(A020205)、金融硕士(专业硕士)(A020211)、资产评估硕士(专业硕士)(A020216)、审计硕士(专业硕士)(A020217)、会计学(A120201)、会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

        二、岗位需求

        详见《汕头高新区属下国有企业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福利待遇

        按照《汕头市2020年公开招聘10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招聘单位发展方向,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竞业限制;

        5.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从发布招聘公告开始至2020年5月31日,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4)论文、发明专利、所获奖励等能体现学习或工作成果的材料。

        报名电子邮箱为:gxgwjcs@163.com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二)直接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高新区管委会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招聘单位可通过面谈对应聘人员的项目(实习)经历、研究方向、工作业绩、在汕头发展的意向等内容进行了解或核实。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1日至30日。

        3.面试方式。面试由高新区管委会按规定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及格分 60分。

        (三)成绩公布

        面试环节结束时招聘单位向考生公布成绩,依面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面试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公告在市国资委官网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两天内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选列为考察对象,市国资委官网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考察公告。

        高新区管委会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市国资委官网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硕士研究生拟聘人选,按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管理考核

        高新区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引进对象的日常管理,每年对引进对象进行考核。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swatow/

        (三)联系电话:0754-88463432

        附件:附件1 汕头高新区属下国有企业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附件2 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