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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和保障高新区建设发展,高新区管委会制订了《关于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现将《关于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gxgwjcs@163.com
二、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广东省汕头市科技中路5号(邮编515041)高新区管委会监察室林一杰同志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下午16:00。
附件: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关于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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