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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俊宣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郑思权遗留的座落于汕头高新区东厦花园28幢102房全套的不动产(上述不动产属郑思权的个人财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继承不动产约定书,汕头高新区东厦花园28幢102房全套的不动产由郑俊宣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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