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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22日作出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验收批复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2016092203 | 智汇时代雅园项目(原名:新天地商业综合楼)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1A-2、1B、1C地块 | 汕高环验〔2016〕3号 | 2016年9月22日 |
附件: 关于汕头市金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智汇时代雅园项目(原名:新天地商业综合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单位: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科技中路5号208室
联系电话:0754-88362525
传 真:0754-8836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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