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分享到:
2015年度汕头高新区本级预算执行公开
  • 2016-09-19 11:59:32
  • 来源:汕头高新信息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2015年度汕头高新区本级预算执行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15年汕头高新区本级执行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执行说明

    三、支出执行说明

     

    第二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5年汕头高新区本级预算执行表

    一、2015年汕头高新区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二、2015年高新区管委会部门收支执行总表

    三、2015年汕头高新区管委会部门基本支出明细表

    四、2015年汕头高新区管委会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五、2015年汕头高新区管委会本级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执行表

     

    第一部分  2015年汕头高新区本级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高新区管委会内设5个职能局(室)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职能局(室)分别是: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监察室;事业单位分别是:市政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交易所、创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汕头市博士后创业园、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管理办公室)、项目投资服务中心。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组织实施区内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区内改革和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管理全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土地规划、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经济贸易、外经外贸、劳动人事、公共安全等行政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定权限,制定招商引资和投资办法,审批或者审核区内各类投资项目;审核、申报各项科技计划与项目,并组织实施及进行监督;受理审批区内兴办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按有关管理权限,受理审批区内基本建设的各种手续,代发有关证件;组织建设和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按有关管理权限,受理、审批区内劳动人事管理的各种手续,代发有关证件,处理劳动争议,受理区内单位和个人的行政投诉,保护其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区内的涉外事务;审核区内企业专业人员、商务人员和管委会行政管理人员出国(出境)的报批事项,并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其他权限等。

    (二)人员情况

    汕头高新区管委会2015年末实有在编人员65 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31 人,机关工勤 4人,事业在职人数30 人);离退休人员19 人(行政 19名,事业0名),合计 84 人。

    除上述人员外,另有企业借用人员、临时人员、保安人员等13人,在我委办公室进行日常开支(包括工资等支出)。驻区机构有工商分局,龙湖派出所警务室,均在我委开支日常办公开支(不包工资)。

    二、收入执行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5091.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9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

    三、支出执行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2273.4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7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 636.58 万元,占总支出的2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5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10.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31.64万元。项目支出1636.82万元,占总支出的72%。

    四、“三公”经费执行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共86.8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数为 4个(赴港参加专业镇交技术创新交流活动、赴港参加专业镇转型升级培训、赴港应用研发创新2015孵化育成交流、赴港参加创新孵化培训)、1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9.2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86万元,在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之前实有车辆有18辆,在9月25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对单位车辆进行封存、管理。主要包括:(1)封存10辆、报废6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 2辆,(2)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76.86万元,平均每辆4.27 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8批,人数  2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0.76 万元,原因是我委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区域招商引资。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08万元,除市财政负担部分外,主要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等开支。

    六、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85万元、招投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汕头高新区(东片)LED路灯照明改造工程项目”中标价229.12万元(建设规模:拆除路灯152支、翻新旧路灯42支、新安装路灯197座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 扶持项目及工程建设说明

       主要是申报国家级汕头高新区相关费用161.48万元、扶持企业发展及奖励企业支出669.80万元、LED路灯改造工程80%工程款级管理费197.04万元、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洋坑村119.25万

     

    第二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三部分 2015年汕头高新区管委会本级部门执行表

       一、2015年汕头高新区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附件1)

    二、2015年高新区管委会部门收支执行总表(共两表,附件2)

    三、2015年汕头高新区管委会部门基本支出明细表(附件3)

    四、2015年汕头高新区管委会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附件4)

    五、2015年汕头高新区管委会本级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执行表(附件5)

     

     

    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2016年 9 月 5 日

    2015年汕头市高新部门执行表.xls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