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
汕头高新区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
二、受理条件
(一)建设单位已完成建设条件、出让规划条件、施工图等确定的建设内容,完成竣工测绘,形成竣工图,且满足各事项验收条件。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
四、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的汕头市页面,点击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选择汕头高新区的“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找到“汕头高新区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事项,点击跳转办理。
(二)线下申请
通过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材料并进行代办申报。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
1.申请人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的汕头市页面,点击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选择汕头高新区的“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找到“汕头高新区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事项,点击跳转进入登录页,登录后勾选对应情形的事项,点击办理,填报相关信息和表单内容,上传申请材料,完成线上申报。
2.申请人到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由现场工作人员予以开展代办服务。
(二)收件
汕头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核对通过的予以收件,该事项自动转入对应部门办理。
(三)审批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发
汕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业务部门核对填报信息是否准确、材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逐步办理受理、承办、审核环节,审核通过后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准予许可,并出具结果文件。
2.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汕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核对填报信息是否准确、报送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逐步办理受理、承办、审核、审批环节,出具结果文件。
3.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汕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业务部门核对填报信息是否准确、材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逐步办理受理、承办、审核环节,审核通过后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准予许可,并出具结果文件。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汕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业务部门核对填报信息是否准确、材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逐步办理受理、承办、审核环节,审核通过后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准予许可,并出具结果文件。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汕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业务部门核对填报信息是否准确、材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逐步办理受理、承办、审核环节,审核通过后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准予许可,并出具结果文件。
(四)办结
事项审批通过后,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点击办结,相关结果反馈“一件事”专区,事项进入结束环节。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