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政务服务 > 网上办事
分享到:
申请《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核》程序
  • 2024-05-07 15:31:14
  •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字体:
  • 办理事项

    名称

    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核

    承办部门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修订)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符合供地政策;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3.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4.符合土地使用权变更政策。

    提交材料

    1.申请表(空白)(原件1份);

    2.改变土地用途申请书(原件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

    4.地上附着物的合法证明(原件1份);

    5.宗地图(复印件1份);

    6.原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7.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1份);

    8.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1份);

    9.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宗地图电子坐标报盘(原件1份);

    1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1份);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13.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复印件1份);

    1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1份);

    1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承办→审查→上报管委会批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5工作日

    承诺时限:1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及特别程序时间)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