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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名称
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核
承办部门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修订)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符合供地政策;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3.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4.符合土地使用权变更政策。
提交材料
1.申请表(空白)(原件1份);
2.改变土地用途申请书(原件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
4.地上附着物的合法证明(原件1份);
5.宗地图(复印件1份);
6.原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7.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1份);
8.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1份);
9.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宗地图电子坐标报盘(原件1份);
1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1份);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13.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复印件1份);
1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1份);
1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承办→审查→上报管委会批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5工作日
承诺时限:1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及特别程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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