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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承办部门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法律依据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
2.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受理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行政审批条件为:
1.市(县)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2.村庄、集镇规划区,建筑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范围的建筑工程以及2层(含二层以上)的住宅。
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原件6份);
2.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1份);
3.施工前期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表(原件6份);
4.施工合同书(原件1份);
5.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施工管理、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
6.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份)。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工作日
承诺时限: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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