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政务服务 > 网上办事
分享到:
申请《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 2024-05-07 10:14:34
  •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字体:
  • 办理事项

    名称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承办部门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水利、交通除外)。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水利、交通除外)。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水利、交通除外)。

    备注:

    1.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大中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提交材料

    1.《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原件1份);

    2.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3.技术文件(复印件1份);

    4.告知承诺书(企业投资的核准项目)(原件1份);

    5.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6.设计单位提供专家审查意见答复(原件1份)。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1工作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