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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核
承办部门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3.《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受理条件
办理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供地政策;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3.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4.符合土地使用权变更政策。
提交材料
1.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1份);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宗地图电子坐标报盘(原件1份);4.申请表(空白)(原件1份);5.改变土地用途申请书(原件1份);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7.地上附着物的合法证明(原件1份);8.宗地图(复印件1份);9.原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10.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1份)。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承办→审查→上报管委会批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5工作日承诺时限:1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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