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园区概况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网上办事
12345热线
开放 创新 合作
办理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验线
承办部门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法律依据
1.《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受理条件
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验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 2.已办理开工手续; 3.已现场放线;4.已取得《建设工程开工验线测量报告》; 5.宗地内新建规定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功能单一,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仓库或厂房项目,免于建设工程验线。
提交材料
1.申请表(《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2.《建设工程开工验线测量报告》(原件1份);3.放线测量成果(复印件1份);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1份)。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承办→审查→决定(批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工作日承诺时限:5工作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