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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称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征收
承办部门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法律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按办事指南,备齐所有材料。
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原件1份);
办理流程
该事项为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办理行政征收相关手续
第二步:办事窗口人员依申办事项决定征收金额,制作并送达缴纳通知书
第三步:申请人对征收金额有疑问,可当场查询相关文件
第四步:申请人到银行缴费并开具票据
第五步:申请人将票据回单交至窗口
第六步:办事窗口人员编制统计表并归档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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