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审批申请表(协议出让、短期租赁)(原件1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1份);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7.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协议出让和短期租赁均需要)(复印件1份); 8.涉及林地使用的,需取得林地审批同意书(永久占林或临时占林)(复印件1份); 9.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红线(含坐标,国家大地2000坐标TXT文件或dwg文件)短期租赁为经研究论证的用地范围(原件1份); 10.有关职能部门意见(涉及国家安全、文物保护、生态环境、土壤污染、住建、教育、交通、机场、水务、危险品、燃气、电力、轨道交通等管控要求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复印件1份); 11.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或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范围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如有)(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