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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程序
  • 2024-05-07 10:08:51
  • 来源: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汕头高新区管委会
  • 【字体:
  • 办理事项

    名称

    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承办部门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受理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规划条件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规划许可方案,无擅自变更方案设计和配套设施行为

    4.已完成配套工程

    5.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已拆除

    6.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

    提交材料

    1.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登记表(原件1份);

    2.具备相应资质测绘单位测算的城市建(构)筑物工程竣工测绘图纸和报告(原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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