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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名称
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承办部门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受理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规划条件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规划许可方案,无擅自变更方案设计和配套设施行为
4.已完成配套工程
5.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已拆除
6.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
提交材料
1.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登记表(原件1份);
2.具备相应资质测绘单位测算的城市建(构)筑物工程竣工测绘图纸和报告(原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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