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1. 政府投资项目。 1)取得选址意见书或用地预审意见,取得规划设计要点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2)完成规划报建文件编制; 3)位于国家安全区域的,通过国家安全部门审批; 4)位于地铁保护范围内的,取得地铁运营单位意见; 5)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通过文物保护部门审批; 6)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取得应急部门的审查意见; 7)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取得公共服务设施接收单位意见。 2. 社会投资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完成规划报建文件编制; 3)位于国家安全区域的,通过国家安全部门审批; 4)位于地铁保护范围内的,取得地铁运营单位意见; 5)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通过文物保护部门审批; 6)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取得应急部门的审查意见; 7)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取得公共服务设施接收单位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