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汕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度)
  • 2023-01-29 18:12:5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汕头市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水务局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89号;邮编:515041;电话:0754-88560092;传真:0754-8853178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汕头市水务局”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汕头水务”、“汕头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政务宣传。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要水事活动信息,以新闻图片、政务信息、专题信息和动态信息等形式,图文并茂开展公开宣传报道,公开信息包括涉及水务工作的重要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内容。

  (二)强化沟通互动。认真做好市直机关工委主办、汕头融媒集团承办的“民声热线”、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等平台2022年度上线工作,在切实讲好水务政事的同时,及时倾听群众和网民意见,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民生问题或意见建议,及时落实有关科室或单位跟进处置,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各项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其中工作动态77条、通知公告115条、政策法规及解读11条、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17条、财政预决算等其他信息10条。2022年度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量704条,其中“汕头水务”微信发布信息量540条;“汕头市河长制”微信发布信息量16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已先后修改完善了《汕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关于印发汕头市水务局网上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等,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等目标管理责任,确保稿件发布准确无误,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结合实际设置了“政策解读”“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栏目;开通了“汕头水务”“汕头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水务工作动态、政策宣传、权威解读、答疑解惑等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承办科室及主要工作事项,落实工作责任,不定期对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和涉水公共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指导,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队伍素质,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9.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2

0

0

0

0

5

(七)总计

3

2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具体。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化,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水务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涉水政务决策、重要会议情况、重点水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信息源,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要强化政务宣传工作。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好门户网站以及“汕头水务”、“汕头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汕头融媒集团等本地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市水行政工作动态,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我市水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汕头市水务局

2023年1月29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window.NFCMS_SITE_ID=754001;window.NFCMS_PUB_TYPE="post";window.NFCMS_POST_ID="2179431";window.NFCMS_CAT_ID="2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