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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废止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利资金使用监管5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2018-01-0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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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

经研究,我厅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省级配套制度的通知》(粤水水保〔2010〕126号)印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和审批管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评估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4件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资金使用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粤水财审〔2013〕3号)。

各地配套制定的文件,请抓紧清理、废止或修改。

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5日起实施。

 

广东省水利厅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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