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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财政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水务(水利)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和中央、省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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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公网安备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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