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水务局门户网站 > 政策
分享到:
关于转发《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 2013-02-18 03:44:00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各区(县)水务局:

  现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粤水建管[2013] 39号)转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该补充定额在试行过程中如有疑问与建议,可直接与省水利厅造价站联系。

  下载附件:《概算补充定额编制报告》.doc
       《预算补充定额及台班费补充定额编制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window.NFCMS_SITE_ID=754001;window.NFCMS_PUB_TYPE="post";window.NFCMS_POST_ID="952847";window.NFCMS_CAT_ID="26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