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汕市水资函〔2016〕237号
项目名称: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我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初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190376243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希元
许可生效期: 2016/05/04
许可截止期: 2099/12/31
许可机构: 汕头市水务局
当前状态: 正常
汕头市水务局关于对《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审意见的复函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征求<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相关附件收悉。
4月7日上午,我局组织澄海区水务局对你司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进行现场察看,同时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对《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意见表》(附件1)。
请你司根据《意见表》中的意见,对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水利厅审批。
汕头市水务局
2016年5月3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意见表
项目名称 |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二期工程 | |||
联 系 人 | 林森伟 | 联系电话 | 0754-88531180 | |
一、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敏感区情况说明(包括水系、农田、居民点、道路等情况介绍及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本项目主要建设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沿线设施等。 1、推荐线路以桥梁形式跨越韩江干、支流,桥梁施工会对河流造成较大影响。 2、公路沿线经过多个村镇,项目沿村前或村后布线,施工期过程中必然会对周围居民的农业生产和生活产生影响。 3、工程沿线陆路运输十分便利,本线路跨越的公路主要有厦深高铁、广梅汕铁路,汕汾高速公路,国道G539,潮汕路、兴潮大道等,还有部分县道等,工程施工过程容易对上述公路运行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 需重点做好施工防护措施,防止在降雨径流作用下泥沙漫流,以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农业生产,河道通行及行洪安全,居民生产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严禁随意扩大占地面积,尽可能将道路建设对沿线敏感区域的影响降到最小。
二、分期建设项目,其前一期工程是否存在未编报水保方案、水保方案未落实和水保设施未按期验收等问题: 否 | ||||
三、同一投资主体所属的项目,是否存在未编报水保方案、水保方案未落实和水保设施未按期验收等问题: 否 四、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 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评价基本符合实际。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有关防治及监测措施。 2、鉴于我市仍为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建议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复核项目水保防治的等级标准及防治目标,完善各分区的防治措施。 3、根据各弃渣场的地形、地质条件,补充弃渣的堆置设计,复核堆渣体边坡及其地基的抗滑稳定安全。 4、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按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根据“三同时”原则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测和验收工作。
单位(盖章) 日期:2016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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