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我局组织开展和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材料和现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