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201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下埔桥闸、梅溪桥闸和西港桥闸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07月29日第二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1月8日第二次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改);
(7)《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年1月9日第3次修正);
(8)《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9月25日修正)。
二、划定标准及范围
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闸设计规范》、《堤防设计规范》,本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对象包括下埔桥闸、梅溪桥闸和西港桥闸(详细公告范围见附件)。
下埔桥闸管理范围为上、下游宽度三百米,两侧以新津河堤防背水侧堤脚线为基准向外延伸十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边界外延两百米。
梅溪桥闸管理范围为上、下游宽度三百米,两侧以梅溪河堤防背水侧堤脚线为基准向外延伸十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边界外延两百米。
西港桥闸管理范围为上、下游宽度五十米,两侧以西港河堤防背水侧堤脚线为基准向外延伸十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边界外延两百米。
附件:汕头市下埔桥闸、梅溪桥闸和西港桥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图。
汕头市水务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