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发改局,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提升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起草了《汕头市供水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汕头市供水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汕头市水务局
2024年5月27日
汕头市供水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工作方案(试行)
为提升我市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加强供水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信用良好的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供水服务,持续降低客户成本,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诚信供用水的良好氛围,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政企联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在供水领域的应用,建立并逐步完善企业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披露、应用机制,以信用数据和信用承诺为支撑,创新服务模式,降低办事成本,进一步提升守信用水主体的获得感,规范用水行为,提升用水主体守法诚信意识,打造具有汕头特色的“信用+供水服务”应用场景。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供用水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根据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加大用水客户的用水信息、水费缴费信息、履约信息归集力度。依法依规将无正当理由欠缴大额水费超过六个月且经催告后仍未缴纳、偷盗水及违约用水、失约等行为信息归集上报。
(二)推行用水领域信用承诺制。搭建“信用+供水服务”应用场景,积极引导各类主体在办理供水业务时,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并通过有关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信息,对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纳入失信记录。
(三)加大优良用水主体正向激励。对3年内无欠费、偷盗水、违约、失约等行为的优良信用主体,提供主动服务、VIP绿色办理通道、容缺受理、日常用水分析等专属便利措施,压缩守信主体办水时长,提升用水服务质量;并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四)打造“信用办水”惠企服务模式。对汕头市内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非居民用水主体,信用报告等级符合要求的,由用水主体签署《权属真实性承诺书》,以信用承诺替代产权证明,即可办理用水申请。
(五)完善主体信用修复流程。按照行业领域公共信用信息信用修复相关流程,对已纠正不履约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用水主体,可按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修复申请,依法依规修复相关信用记录。
(六)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机制。探索供用水领域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应用,推动供水业务系统与各行业领域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让守信用水主体在其他行业领域享受更多便利措施。推动用水主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广东’等网站下载信用报告并上传至供水业务系统,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三、部门职责
(一)汕头市水务局负责统筹,建立完善信用办水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市粤海水司做好信用办水相关工作;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水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负责统筹辖区信用办水各项工作。
(二)汕头市发改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管理,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
(三)各供水公司是信用办水的实施主体部门,负责做好用户信用办水的解释引导、承诺书制定及服务指引公开及宣传工作。
附件:1.《权属真实性承诺书》(供参考)
2.《汕头市“信用办水”服务指引》(供参考)
附件1
权属真实性承诺书(供参考)
附件2
汕头市“信用办水”服务指引(供参考)
一、应用对象
全市所有不存在拖欠水费,拖欠违约金、违约用水、偷盗水等其他失约行为且信用报告等级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二、 应用场景
采用“权属真实性承诺书”代替产权证明
三、 应用流程
(一)业务申请
用户可通过供水公司微信公众号、官网、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等线上服务渠道进行用水申报。
(二)业务受理
对于业务类别适用“信用+供水服务”应用场景的,由供水企业工作人员主动对接,核实申请诉求,引导用户签订《权属真实性承诺书》,上门收取用户资料完成业务受理。
(三)资料存档
做好符合“信用+供水服务”应用场景用户资料及《权属真实性承诺书》的建档工作,并定期进行对用户的用水情况和承诺内容进行跟踪、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