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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31 17:31:1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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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工作布局

  局党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3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30次、局务会议7次,研究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和诉讼等重点工作,助推我市水务系统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将法治建设摆到事关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动工作开展。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内外法规学习等一体安排学习交流,有效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是将法治教育贯穿始终。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列入水务线条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全员培训课程,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引领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是狠抓干部法纪作风教育。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纪律片,将法纪教育作为干部谈心谈话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落实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要求。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水务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率先出台《汕头市河长制条例》。该《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我省首部河长制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巩固了我市河长制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更好发挥法治在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中的保障作用。在此基础上,以《条例》为抓手,全面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广泛动员部门、行业、社会力量,全力整治河湖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照《条例》规定,于3月26日共同签署颁发《关于深化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行动令》(汕头市第6号总河长令),推动河湖管护落实落细;9月15日,结合《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台《汕头市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推动全市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提请出台《汕头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为逐步解决我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不规范、运行管理维护不到位、高层住宅供水直抄到户率低等问题,更好适应二次供水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我局经前期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立法论证、集体决策等法定环节后,于今年8月向市政府上报了《汕头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规定(送审稿)》,目前市司法局审查工作已基本完成,该规章拟于今年12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有望于2024年第一季度印发施行。

  三是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汕头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涉河建设项目防治与补救措施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22〕7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对涉河建设项目防治与补救措施的验收相关事项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于今年8月制定出台《汕头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涉河建设项目防治与补救措施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涉河审批中防治与补救措施验收工作流程,同时明确审批层级,提供规范审批文本,更好指导区县行政审批工作。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为推进我市水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局针对“获得用水”方面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和分析产生的原因,持续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一是落实“三新两特一大”惠企政策。我局牵头粤海水司,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供水业务窗口、市粤海水司各营业窗口、微信公众号和官网等渠道宣传该司各项便民惠企优惠政策,尤其是“三新两特一大”用水优惠政策。同时,主动筛选符合“三新两特一大”优惠政策的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模式,主动对接宣传相关优惠政策,有效扩大了便民惠企政策的知悉面,为更好服务“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二是统建统管供水抄表到户,推动移交接管服务同城同价。牵头指导市粤海水司以新建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移交接管为主要方式,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直抄到户工作,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查表收费,实现管水到户、按表计量、供水服务同城同价。

  三是积极配合,推动水电气热网公共服务联动报装。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更好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我局联合市营商办、市政数局等部门聚焦“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优化政务服务”重点目标,积极推动水电气公共服务“一次办”,明确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整合水电气申请表单、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实现水电气业务联合报装,切实解决了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问题,实现“一门一网一站式”服务。同时,明确在行政审批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电水气热网外线接入工程实行免审批,进一步提高我市各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是继续夯实城市节水工作基础,巩固提升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水平,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认真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在多渠道、多方位开展节水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节水意识的同时,继续推进新一批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创建294个节水型载体,其中节水型单位151个,节水型企业38个,节水型小区105个,为我市巩固提升“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打下更为坚实的工作基础。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效能建设。在2022年通过委托执法方式将执法人员由15人扩充至39人后,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效能建设,多次组织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业务讲座、案卷评查、技能比武等,其中在省水利厅举办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评查中,我局提交的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优秀等次(90分以上)。同时,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局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所重点聚焦的六方面问题开展整治和自查,特别是针对行政执法程序和主体资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执法线索收集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等方面,坚持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二是加强系统内执法监督和培训。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我局通过采取案卷评查和实地检查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一方面对区县水行政执法案卷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结合省水利厅、市司法局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宣传讲解,另一方面在实地检查中,结合六方面问题开展全面系统梳理检查,督促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提高执法水平。此外,结合我局每年举办的汕头市水务系统政治能力业务能力综合培训班,对机关各科室、各区县水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题培训辅导。

  三是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用。为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开通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账号,并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努力提高科室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自今年11月起,我市水务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全部行政执法事项均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施。

  四是常态化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今年来,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9.6万人次,整改落实问题1846个;严格落实一年两次集中“清漂”机制,累计清理垃圾漂浮物5.1万吨;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大力整治省遥感发现河湖“四乱”问题,积极对水利部遥感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核查,目前省下发的166宗“四乱”问题已销号124宗,水利部下发的1705宗“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复核并通过省级审核。做好碧道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有机衔接,今年省河长办下达我市碧道建设任务39公里,目前已基本建成36.7公里。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认真部署年度普法工作。我局于第一季度制定了《汕头市水务局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汕头市水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各项普法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为年度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奠定基础。

  二是积极开展户外普法活动。组织开展了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其中,3月22日上午,我局联合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合在市中山公园举办“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中国水务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现场开设便民供水业务办理和咨询点,并开展城市供水法规宣传。22日下午,我局联合汕头市水文局、澄海区水务局在澄海区益民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水厂开展纪念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水厂开放日”活动,组织汕头大学和澄海中学部分师生参观水厂生产工艺流程,并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节水科普及水知识问答,为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律知识宣传。通过微信学习群、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向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普及和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知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我局通过各渠道累计推送普法宣传信息100余条。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弱项,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水管水全过程还需持续努力,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还不够;水行政执法特别是打击河道违法行为的力度还需持续加强,违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非法取水等水事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需持续规范,依法行政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尚有差距,全市水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对水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掌握不够熟悉、运用不够全面,执法装备还需加强配备;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手段创新力度不够,日常采用报纸、广告、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传统方式宣传居多,运用速度快、传播广,交互性和纵深性较强的新媒体开展宣传不多,缺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治宣传多媒体节目,与全方位营造良好水法治氛围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区县、镇街的指导力度还显薄弱,伴随着“放管服”改革和职权下放工作的深入推进,基层对水务审批和执法的工作要求日益提升,对此,我局目前开展的培训还不够及时,指导还不够全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对标“十四五”水利发展改革目标任务,重点围绕构建水务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内容,推动水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立法的配套政策。《汕头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将牵头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努力将我市二次供水直抄到户改革落到实处,同时按规章要求积极探索既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移交管理工作。

  二是深化水务“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的有关部署抓好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拟出台《关于优化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工作指引》,破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种类繁多,审批程序存在制度空白,不同部门理解存在差异的痛点堵点。

  三是继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行政检查计划,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扩充下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力量,继续组织开展对区县水务部门、镇街水利所的培训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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