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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水务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3-10-13 11:41:20
  • 来源: 汕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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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9日至10月31日,市委专项第一巡察组对市、区(县)两级水务系统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3年1月9日,市委专项第一巡察组向市水务系统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专项巡察情况,市水务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水务局党组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市委专项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市水务系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反馈会议后,市水务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专项巡察整改督导组。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市水务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整改过程中,市水务局党组、市水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及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

  (三)坚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突出成效。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相关制度机制,推动了对重点涉农项目重视不够、个别项目建成后未发挥应有效益等问题得到彻底或阶段性解决。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还有差距

  1.学思践悟方面有待进一步增强。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次数少。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市水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传达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二是系统谋划,积极部署。根据省、市有关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上级关于2023年度水利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印发《汕头市水务局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的工作部署,紧盯年度水务工作任务,按照“谋划前期一批、储备一批、落地建设一批”的思路,全力推进新一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传达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意识。市水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传达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局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加强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龙湖区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帮助龙湖区局对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就积极争取2023年度水利建设资金提出建议。3月9日,市水务局召集有关单位,协调争取把上蓬围江堤纳入韩江干流治理工程。三是聚焦要点,统筹推进。根据省、市有关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上级关于2023年度水利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印发《汕头市水务局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推动实施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加强灌排工程建设管理,加大乡村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开展水生态治理和保护。谋划了牛田洋海堤除险加固工程、苏溪围海堤建设等一批项目,提升我市抵御风暴潮能力。截至目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25个。四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多渠道筹措资金。龙湖区局召开会议,研究谋划2023年水利重点项目工作。

  (3)相关重要会议召开不严肃、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组织会议制度,切实提升会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压实责任。已要求全局各党组织会议记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按规范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工作,要求各党组织负责人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三是开展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力度不足。

  (4)系统谋划大事要事的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市水务局多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传达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各区(县)局组织水务线条各股室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加强政策学习。主持召开2023年重大项目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新一年水务系统项目开工情况,同时要求分管领导要继续跟进各区(县)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做实做细各项整改措施。2023年3月3日,在市政府召开全市水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水务工作。二是加强对基层水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局专项巡察整改督导组,到各区(县)局开展督导。通过采取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同时,对区(县)水利建设谋划情况提出意见,要求加快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进一步科学统筹涉农资金。三是提前谋划项目,强化项目可研。市水务局印发《汕头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局持续谋划一批高质量重大项目,并每月将项目谋划情况报市水务局。各区(县)局扎实谋划项目,如谋划了金平区牛田洋专排沟整治项目、龙湖区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工程二期)、濠江区水利设施和水系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等。四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南澳县局修订印发《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项目入库工作。

  (5)缺乏纵向联动,市水务局对区(县)水务部门的乡村振兴资金的情况掌握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市水务局有关科室召开会议,学习专项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组织各区(县)局业务人员集中学习统计业务,制订整改措施,对现有统计报表内容进一步完善。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市水务局下达全市2023年度水利投资计划,并定期收集各区(县)年度水利投资计划落实情况、项目前期谋划情况、资金支付情况等,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监管。三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市水务局制订了《汕头市水务局2023年度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水利建设投资目标任务。

  (6)缺乏横向协调,水务部门与财政部门对乡村振兴财政资金统计口径不一致,数据误差大。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巡察期间,市水务局与市有关部门对接后已向巡察组提供准确数据。二是加强学习。市水务局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统计相关政策。三是完善机制。市水务局制订了《汕头市水务局2023年度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区(县)水务部门投资计划执行的督导及加强统计数据的核查,同时配合上级部门有关2023年度水利建设项目统计数据抽查计划,将定期对区(县)水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抽查。

  3.对重点涉农水利项目重视不够,沟通协调不力。

  (7)对重点涉农水利项目重视不够,沟通协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水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领局专项巡察整改督导组到濠江区局开展督导,对濠江区2023年水利涉农资金项目报备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结合年度资金保障预计情况,进一步科学统筹涉农资金,补充上报2023年市级涉农项目。二是加强学习。濠江区局组织学习《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三是提升项目谋划质量。2023年濠江区有关部门已审核并通过报备省级涉农资金水利项目5个,涉及考核的项目已相应落实资金保障。

  4.未积极发挥资金撬动作用,存在“等靠要”思想。

  (8)市水务局以分配资金为主,对区(县)碰到资金困难出点子、想办法的不多。区(县)水务部门碰到资金问题主动作为少,存在“等靠要”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意识。市水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传达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局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二是主动下沉基层。市水务局成立巡察整改督导组,到各区(县)局进行现场督导并指导2023年涉农资金项目储备及专项债申报工作。三是多渠道争取资金。指导、组织各区(县)水务部门申报2023年度专项债资金。四是落实主体责任。澄海区局已向建设单位发出《提醒函》,要求切实担负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5.对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不到位。

  (9)项目资金未按规定进行专账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领局专项巡察整改督导组到潮南区局开展督导,要求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法人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学习。潮南区局组织学习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潮南区局召开会议,落实相关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所有资金已完成记账。

  (10)部分已完工项目工程款未及时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领局专项巡察整改督导组,到潮阳区局开展督导,要求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法人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学习。潮阳区局组织开展学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三是推进工程竣工验收。潮阳区局已对鲤鱼陂水治理工程(谷饶段、铜盂段)项目进行验收。

  6.重支出,轻绩效,个别项目建成后未发挥应有效益。

  (11)全市工程已完工并转固定资产的项目占比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区(县)局指导协调力度。市水务局成立巡察整改督导组,对各区(县)局进行现场督导及协调指导,并举办水利在建工程转固及统计业务培训交流座谈会。二是加强学习。各区(县)局分别在本单位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三是举一反三,组织全面梳理在建工程项目。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局开展全面自查,对达到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要做到应转尽转。

  (12)已竣工验收,尚未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局开展全面自查,对达到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要做到应转尽转。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南澳县局指导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水利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加强学习。南澳县局成立转固工作专班,明确由财务部门及工程建设部门专人负责转固工作,并组织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提升工作人员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业务水平。三是中小河流(第二期)治理工程项目已完成转固。

  (二)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强化监管责任方面还有落差

  7.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不到位。

  (13)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不足,没有用足用好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市水务局印发《汕头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局持续谋划一批高质量重大项目,并每月将项目谋划情况报市水务局。二是加强学习。各区(县)局组织学习《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对各区(县)局的指导。

  (14)项目前期谋划不实不细,导致项目无法落地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印发《汕头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局持续谋划一批高质量重大项目,并每月将项目谋划情况报市水务局。同时下沉基层指导和协调,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潮南区局开展督导,要求吸取教训,切实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潮南区局召开会议,组织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前期谋划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潮南区局加强项目调查和前期谋划。

  (15)项目前期谋划不实不细,主管部门对项目入库储备把关不严。在分配下达项目资金之前,没有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导致项目无法落地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印发《汕头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局持续谋划一批高质量重大项目,并每月将项目谋划情况报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濠江区局开展督导,要求吸取教训,切实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濠江区局组织学习《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三是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濠江区局已制定《濠江区2020年第一批上级涉农资金“河涌整治大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二次分配调整方案》,待区政府审定后执行。举一反三,对在库项目全面排查,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

  (16)前期谋划、预见不足,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考虑不周,前期工作的提前量不足,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开工。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潮阳区局开展督导并指导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度汛等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潮阳区局组织学习水利工程基建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中港河陈厝寮泵闸重建工程、中港河半港泵闸重建工程二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全区重点项目已落实项目业主单位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8.项目流程管理把关不严。

  (17)未预算造价审核就开工,导致项目完工后无法进行结算送审。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指导和协调。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潮阳区局开展督导,要求加快推进2023年水利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潮阳区局组织开展学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潮阳区谷饶大坑截洪渠治理工程满足各项开工条件后开工建设,并同步送区有关部门预算审核。潮阳区局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再次要求区有关部门加快工程预算审核进度,并于此后再多次沟通。

  (18)项目流程倒置,先开工建设后补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指导和协调。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潮南区局开展督导,要求吸取教训,杜绝出现类似情况。二是潮南区局组织学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业务学习。三是潮南区秋风灌区项目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潮南区局举一反三,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在项目开工前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

  (19)日常工作不细致,文件下达资金数据出现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市水务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要求严格公文编制、审核、报送、印发等各流程管理,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加强公文起草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公文起草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公文把关环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以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做好公文起草校核工作。二是市水务局有关科室发出《更正函》。三是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吸取教训,防止再次出现类似的情况,确保公文办理的规范和准确。

  9.资金拨付方式不合规,专项债券资金沉淀在托管户,实际支付进度失管。

  (20)资金拨付方式不合规,专项债券资金沉淀在托管户,实际支付进度失管。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濠江区局开展督导,要求切实加强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加强学习。濠江区局组织学习《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濠江区局已向建设单位发出《提醒函》,要求加快相关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支付债券资金。四是制订计划,全面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濠江区局已建立债券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支付进度倒逼计划,推进相关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支付。

  10. 地方财政库款紧张,影响工程款支付和项目建设进度。

  (21)项目资金支付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市水务局加大对金平区局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指导金平区局申报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金平区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水利建设重点工作及2023年度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督导,对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就积极争取2023年度水利建设资金提出建议。二是加强学习。金平区局组织学习涉农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入库储备等业务知识,要求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级其他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快进度。金平区局查找并解决项目推进难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四是金平区局积极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加快资金支付。

  (22)部分项目已完成决算,达到资金支付条件,已申请但财政未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市水务局加大对金平区局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指导金平区局申报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金平区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水利建设重点工作及2023年度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督导,对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就积极争取2023年度水利建设资金提出建议。二是加强学习。金平区局组织学习涉农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入库储备等业务知识,要求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级其他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积极沟通,落实整改。金平区局多次与区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资金支付2020年万里碧道建设前期工作经费。

  (23)部分项目已完成决算,达到资金支付条件,已申请但财政未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市水务局加大对金平区局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指导金平区局申报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金平区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水利建设重点工作及2023年度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督导,对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就积极争取2023年度水利建设资金提出建议。二是加强学习。金平区局组织学习涉农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入库储备等业务知识,要求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级其他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沟通,落实整改。金平区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申请支付剩余部分。

  (24)财政资金支付滞后,对项目建设进度影响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潮阳区局开展督导,要求多渠道争取资金,积极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二是提高认识。潮阳区局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全区2023年度谋划开工建设7个重点项目。三是加强沟通,推进落实整改。潮阳区局和业主单位多次与区有关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付,已上传资料申请支付。

  (三)资金使用存在廉洁风险

  11.有的单位还存在擅自截留和统筹经费;工程建设管理费使用“非工程化”;项目建成后管护主体责任未落实,管护资金匮乏;对资金拨付督促不及时;项目建成后闲置,未能解决群众需求等问题。

  (25)工程建设管理费未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资金使用“非工程化”。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澄海区局指导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帮助澄海区局对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加强学习。澄海区局组织学习《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三是强化内部管理。澄海区局到下属有关单位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并印发《关于规范使用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的通知》,要求下属各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的使用。四是落实整改,已完成资金清退工作。

  (26)项目建成后管护主体责任未落实,管护资金匮乏。

  整改情况:一是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濠江区局和潮南区局现场督导调研,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求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水利工程管护责任,加强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提高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标准,用好用足各项政策。二是市水务局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情况摸查,摸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资金投入现状。三是市水务局在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资金情况摸查的基础上,经过分析测算,综合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形成了《汕头市水务局关于适当提高我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级补助资金的请示》上报。四是濠江区局组织学习《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并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潮南区局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水利厅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改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五是濠江区局落实安排2022年区管水利工程管养经费。编制《濠江区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集中管护实施方案》,征求各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同时督促指导各水管责任单位加强所管辖水利工程的专业化管护。六是濠江区局已落实有关水利工程管护主体。七是潮南区已于2022年开始实施小型水库集中管护工作,并在多方争取及上级的支持下,筹集到集中管护经费,专业化管护方案已经审议并通过,并在2022年8月底开始实施,落实管护资金及第三方管护单位进行管护。下一步将继续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完善项目管护的各项工作措施。

  (27)对资金拨付督促不及时,存在资金滞留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濠江区局开展督导,要求加强水利建设资金跟踪管理。二是加强学习。濠江区局组织学习有关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切实落实整改,相关专项资金已全额拨付。四是举一反三,强化资金监管。濠江区局向近年安排水务领域专项、涉农资金的单位发出《关于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并组织专人对各笔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绩效目标和支付要求执行,确保支出程序规范,严禁截流挪用。至目前,尚未发现其他违规支付或未落实情况。

  (28)对资金拨付督促不及时,存在资金滞留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金平区局指导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求加强水利建设资金跟踪管理。二是加强学习。金平区局组织学习涉农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入库储备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三是切实落实整改,相关专项资金已全额拨付。四是举一反三,强化资金监管。金平区局已发提醒函给各街道办事处,要求各街道自查自纠,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水平,在收到金平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后要及时拨付给实施单位,避免出现资金沉淀情况。金平区局也将对下达街道的资金加强跟踪落实管理,确保资金拨付到位。

  (29)质保金截留在建设单位,项目竣工后未按时支付给施工方。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潮南区局开展督导,要求加强水利建设资金跟踪管理。二是加强学习。潮南区局组织学习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三是切实落实整改,相关质保金已拨付施工方。四是举一反三,强化资金监管。潮南区局全面清理存在质保金且财政部门已拨付到位的建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将质保金及时拨付施工单位,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30)项目建成后闲置,未能解决群众需求。

  整改情况:一是下沉基层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潮南区局开展督导,要求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切实解决群众用水问题,同时派员到潮南区局督促指导水资源管理业务,并要求潮南区局进一步加强供水管理,全面统筹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二是增强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潮南区局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设施更新改造、维护、管理。三是加强学习。潮南区局组织加强基建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供水运行管护等规章制度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切实落实整改。潮南区局积极协调和指导有关单位通过实施区涉农项目,对有关村供水设施、供水管道进行改造,将水源引入净水一体化供水站,解决了当地村民的用水问题。

  (31)存在擅自截留和统筹经费等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导。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澄海区局指导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帮助澄海区局对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澄海区局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增强廉政风险意识,并召开会议,要求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结合巡察整改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严防出现腐败现象。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风险防范。澄海区局修订印发《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并落实局机关股室及下属各单位编制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能自觉接受廉政监督,保障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四是严格执行规定。澄海区局已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自2023年1月份起,财政差额补助经费逐月拨付到澄海区局后,严格执行规定,按事业单位人员数及时拨付财政差额补助经费至各相应单位。五是切实落实整改,澄海区局已将经费全部归还下属有关单位。

  三、立足长效长远,巩固提高整改成效,奋力开创水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改落实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以赴真改实改,久久为功推进整改落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

  (一)坚定政治方向,持续深入理论学习。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将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及学习强国、广东网院等平台抓好学习,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把落实巡察整改和落实市委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

  (二)坚持久久为功,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过关”思想,坚决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锲而不舍抓好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对还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钉钉子精神确保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把落实整改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结合起来,认真对照市委专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高度上抓实抓细,严格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强化监管,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把好项目流程管理,有效提高项目建设进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解决群众需求。


  中共汕头市水务局党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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