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局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局领导班子及科室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水务线条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全员培训课程,通过专题辅导报告、专题研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引领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治意识,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提升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谋划,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内外法规学习等一体安排学习交流,有效推动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的全面提升。
三是狠抓干部法纪作风教育。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纪律片,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将法纪教育作为干部谈心谈话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落实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要求。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提升,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水务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立法工作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我市有关立法计划和规划开展推进立法工作,于2022年1月提请市政府审议《汕头市河长制条例》,该条例目前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即将颁布施行。条例的起草和出台,将促进我市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积极谋划、提前部署,主动提请市司法局将关系我市居民小区供水用水的《汕头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
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我局于4月22日出台了《汕头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汕头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审批的通知》,专项指导区(县)水土保持审批工作;7月13日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汕头市河道管理办法》,专项指导涉河涉堤建设工程的分级审批工作。
三是内部制度文件方面。我局于5月26日出台了《汕头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工作指引(试行)》,总体指导市、区两级水务部门行政许可工作;6月10日出台了《汕头市市管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指引(试行)》,为全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和借鉴。通过内部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我市水务系统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涉水营商环境
为推进我市水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局针对突出问题,特别是“获得用水”方面薄弱短板,认真查找和分析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推进改革工作:
一是加快并联审批进度。积极牵头市粤海水司,于今年3月10日与市政数局联合印发《汕头市用水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方案实施至今已累计录入工单22单,该项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认真落实落细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工作部署,积极作为,提前介入,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工业园区和“工改工”项目储备土地的供水配套基础设施前期开发建设工作。
二是提升用水审批效率。重点抓好延伸供水管网服务范围,简化用水报装手续和程序,降低用水配套费用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用户获得用水体验。今年4月7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已实施关联电子证照,用户通过工建平台进行用水报装时,市粤海水司可直接读取报装户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电子证照信息,用户可免于提供这两项资料。
三是提高群众用水满意度。指导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起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惠民措施。用水接入工程DN50及以下且长度200米以内管道费用由该司承担,同时推出水表免费送服务,为办理正式用水报装接入常用水表口径DN50及以下的用户免费提供水表。据统计,这些措施已免费解决了外砂新溪片区90%左右的非居民用户(按实施方案本应承担相应的装表工料费)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通过上述努力,我市“获得用水”指标在《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取得了93.66分的良好成绩,名列全省第8,较2021年上升了7个位次。
(四)加大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8号)的有关要求,委托局机关下属3家事业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签订相应委托书,并报省水利厅、市司法局备案。此后,3家事业单位累计24名干部经考试合格,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我局执法人员由去年15人提升至39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充实。为建设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制审核机构,我局于年内将法制工作职责从局机关日常行政办公事务中剥离,承办科室自办公室调整为行政审批科,并配置了公职律师1名,法制工作基础更为夯实。
二是加强系统内执法培训。8月15日至17日,我局举办了汕头市水务系统政治能力业务能力综合培训班,紧密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各区县水务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题培训辅导。同时,运用粤政易平台建立了汕头市水务法制和执法工作联络群,及时收集和解答各区县水务部门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或反馈的意见建议。
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于9月底修订完成并印发《汕头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汕头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基础清单》《汕头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基础名录库》《汕头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性文件并顺利完成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13宗。
四是常态化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全年全市四级河长累计巡河10.8万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282个。深入开展“清漂”“清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清理垃圾漂浮物约8吨,水利部遥感下发河湖“四乱”问题年度整治任务36宗已经完成整治销号34宗,省河长办分期下发河湖“清四乱”整治任务447宗已完成销号431宗。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水务行业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认真部署年度普法工作。我局于第一季度制定了《汕头市水务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汕头市水务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各项普法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为年度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是积极开展户外普法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先后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全国节水周”宣传活动、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等户外普法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水务行业的行政相对人宣传涉水法律法规,推动依法治水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律知识宣传。通过微信学习群、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向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普及宣传疫情防控、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知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我局通过各种新媒体平台累计推送各类普法宣传信息300余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水务重点领域立法进程需进一步加快。全市水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未能及时修订、缺乏实操性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重点领域立法、重要规范性文件制订还需要进一步提速。
(二)执法力量仍然偏弱。涉水执法范围广、执法对象多,虽然今年已开展委托执法工作,执法人员数量得到长足提升,但执法队伍整体仍显年轻,许多同志尚无实际执法经验,水政执法力量依然不足。此外,目前全市水务系统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整体法律素养仍然较低,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新时期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对标“十四五”水利发展改革目标任务,重点聚焦构建水务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内容,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推动我市水务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完善水务政策制度体系建设。要持续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政策制度体系,抓紧出台《汕头市涉河建设项目防治与补救措施验收指引(试行)》、《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等行业制度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水务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的方式,进一步推进水务行业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部署要求,力争将水利工程的审批、监管纳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加速建设“智慧水利”系统及配套设施,完成“数字政府”建设的分工职责。
三是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在进一步扩充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同时,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执法系统使用、执法流程优化、执法案卷归档等内容开展全市水政执法队伍培训,不断加强市区两级水务执法联动以及对区县水务部门执法指导力度。
汕头市水务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