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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1年节约用水奖励名单》公布
我市于2020年9月通过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专家组的现场考核,并于2021年1月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命名。为确保在2024年顺利通过国家复检,市节水办在2021年再组织创建了我市第三批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共36家,并指导金平区、龙湖区通过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分别创建了市级节水载体45家和58家,巩固提升了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成果。
为表彰创建期间有突出表现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汕头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汕水〔2021〕14号)的要求,现将《汕头市2021年节约用水奖励名单》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实名并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
联系电话:0754-88528317(工作日)
电子邮箱:sljszszyk@163.com
汕头市水务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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