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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1-19 11:06:4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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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市水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水务法治各项工作,政务服务体系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效能持续增强,水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更为有力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计划,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在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重点学习内容,带头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深化对“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理解和认识。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去年初,局党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办报告2020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局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能自觉带头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作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述法”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将推进法治学习情况纳入了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情况纳入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是强化对水务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水务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水务法治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和自觉性。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重点工作,以及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起草、水资源管理、水政联合执法、河湖执法、水务系统扫黑除恶等方面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环节得到全面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水务法治氛围更为浓厚

  一是认真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年初制定了《汕头市水务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汕头市水务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各项普法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为年度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是深入推进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通过微信学习群、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向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普及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据统计,去年我局共推送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信息200余条。

  三是扎实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收听省水利厅举办的《民法典》视频专题讲座,持续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联合社区法律顾问组成宣讲队伍,深入创文挂钩社区开展《民法典》暨水法律法规“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3次,进一步增强社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四是认真抓好学法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等重点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参与率、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五是积极开展户外普法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户外普法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宣传涉水法律法规,推动依法治水理念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全市各级水务系统累计开展普法专题宣传活动20余场,社会各界累计参加人数5000多人。

  六是努力打造更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强化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先后开展了全市水务系统水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培训班和全市水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等3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水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水平,累计约150人次参加学习。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工作,2021年共组织2名人员参加并顺利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其中,1名为有效期满换证、1名为新办证件。我局累计持证人员共15名。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水行政效能更为高效

  一是优化整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以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工作为基础,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已梳理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通用目录60项,2021年按照省常态化监测要求,对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适用法规、办理深度等要素进行了及时整改修订。

  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目前,我局8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已达到“即办”标准,总办理时间可压缩90%以上。积极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全市取水许可证已全面实现电子证照化。

  三是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将9个市级权责清单事项下放由区(县)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进一步扩大区(县)水行政管理权限。为加大监管服务力度,我局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区(县)开展调研,指导基层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权力下放“接得住、用得好”。

  (四)统筹推进法规建设,行政制度体系更为完善

  一是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按照《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要求,委托汕头大学法学院协助开展《汕头经济特区实施河长制规定》起草工作,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4项涉水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提出相应清理意见并推进实施。其中,对《汕头市河道堤防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形成《汕头市河道管理办法(草案)》并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计划于2022年2月底前报市司法部门审查。联合市相关部门重新修订印发了《汕头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等3份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助力我市创建省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制定出台《汕头市水务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选取了8种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列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明确了具体运用的条件,为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经营环境。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汕头市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对照《广东省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制订印发了《汕头市水务局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机关内部承办机构和审查机构的具体职责;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行政裁决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为我局行政裁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扎实的制度支撑。

  (五)强化内部制约监督,涉水行政决策更为科学

  一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年初,将《汕头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续办事项)和《汕头市城市供水发展“十四五”规划》纳为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前,《汕头市城市供水发展“十四五”规划》已按程序完成编制工作并印发,《汕头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已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工作并形成规划(送审稿)报市发改局审核,正在根据省水利厅及市发改局有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专项行动,对我局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等进行了认真梳理,均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或做法。2021年,累计对5份规范性文件、6份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持续提升行政决策工作质效。坚持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制定、水利法规起草、重大合同审查等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有效防控决策风险,2021年累计完成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查24件。认真执行水利建设项目设计报告委托第三方咨询评审工作制度,2021年全年累计委托第三方评审的政府投资水利项目设计报告数量9宗(均为初步设计报告)。

  (六)纵深推进行业监管,依法治水能力更为提升

  一是常态化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全年全市四级河长累计巡河6.96万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331个。在完成722宗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向各区(县)交办了29宗河湖“四乱”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同时,落实金平、龙湖及澄海三区,对省水利厅遥感监测发现的402宗疑似河湖“四乱”问题开展核查处理工作,坚决遏制新增河湖“四乱”问题。持续巩固常态化“清漂”成效,推动各地建全河湖长效保洁机制,累计清理河道2056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11.6万吨,河湖面貌持续提升。

  二是依法开展水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了打击“砂霸”和“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以及河湖水库违法建设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夯实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年初至今,全市水政队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00人次,出动车辆1260车次,执法船艇180艘次,巡查河道累计2.1万公里;累计处理群众投诉举报9宗,指导和组织全市各级水务系统累计查处各类水事案件18宗,已结案16宗,共处罚款70.96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开展抽查检查,依法及时、完整准确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年初至今,我局累计完成抽查清单一般检查事项6项;本部门组织抽查对象数7户,牵头跨部门抽查对象数2户。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公开清单信息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共公开行政许可23宗、行政检查6宗、行政处罚2宗、行政征收12宗。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累计开展执法案件法制审核2次。

  五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托门户网站和“汕头水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公示我局各类工作信息动态、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渠道畅通。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累计767条;其中,工作动态82条、通知公告119条、政策法规及解读30条、公众号信息494条、其他类型42条。

  六是全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组织和办理好网络问政及“汕头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群众诉求,解答、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难题。2021年,我局共妥善处理各类群众诉求741件(其中,12345投诉渠道739件、信访渠道2件),未出现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有效确保了水务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相比,与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如: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创新,“放管服”改革力度有待加强,水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高水平水务法治建设,为加快建立现代水务管理体制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构建更为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水务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多种网络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水务普法宣传信息的推送力度,持续展示涉水法治视频、法治常识、法治典故,不断提升水务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三是努力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在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对法律专业干部的招录、培养和选拔力度,不断充实法律专业人员队伍。


汕头市水务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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