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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境内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综合考虑河道河砂蕴藏、河床演变、水情、工程安全、水环境等情况,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汕头市河道采砂“十五五”规划》《广东省主要河道采砂实施方案(2026—2030年)》规定,现将2026年度汕头市境内河道河砂禁采区公告如下:
一、我市境内新津河、梅溪河(汕头段)、北溪(汕头段)、南溪、义丰溪、灰寨溪(汕头段)、蓬洞河、外砂河、莲阳河、金沙溪(汕头段)、大港河、西港河、南总干渠(汕头段)、红莲池河(汕头段)、榕江(汕头段)、濠江、西胪水、河溪水、涂溪、练江(汕头段)、金溪水、北港河(汕头段)、两英河、贵屿水(汕头段)、官田水、南山截流、雷岭水(汕头段)等27条河流划定为2026年度河砂禁采区。
二、对以上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的河道整治及航道疏浚工程除外)。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汕头市水务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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